榆林巩固提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纪实

    一座城市就是一个生态系统,新陈代谢的速度和力度,折射着城市的生命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370万榆林人的心声。


    2014年,榆林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三年多来,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异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为巩固提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懈努力着。

    全民全面整改——向“国字号”荣誉挺进

    “我们的目标是‘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市创建办主任常伟说,要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理念,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使榆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2015年1月,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同时,在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之后,我市各项创建目标由省级层面转入国家级层面,坚持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抓手,扎实推进国家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全面启动中国宜居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三年来,榆林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监测、监察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验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渣场等环保设施建设,规范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通过“四个进一步”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和巩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绿色驼城已成为榆林人关于发展跨越的追求、关于未来生活的梦想,成为一个不断演进与升华的过程。

    健全四大机制——推动创建深入发展

    健全“创模”工作机制,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并严格督查考核,定期督查督办。

    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坚持把环保投入列入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将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纳入全市城建投资计划。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取向、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环境投入机制,通过BOT、BT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种资金投入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2015年和2016年,全市环保投资高达86.14亿元。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环评审批公众参与制度、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

    我市成功举办“美丽家园、绿色榆林”主题文艺晚会和“6·5”系列宣传活动,数万市民积极参与,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多册,环保围裙、布袋5万多个,发送环保短信近17万条,环保低碳生活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支持环保、积极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健全城乡共建机制,以生态示范村(镇)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将“创模”理念由城市中心区向乡镇农村扩展,取得以点带面、城市辐射带动乡村的效果。2016年累计投入2200多万元,实施完成绥德、佳县共4个乡镇、86个村省级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创建省级生态镇9个、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镇16个、生态村63个。

    实施“八大工程”——打造宜居幸福城市

    “您好,这里是12369环保信访专线……”自从我市开通网络投诉和12369环保信访专线以来,群众积极反映各类问题,形成全民监督、全民整改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016年,群众满意率为81.45%。

    好天气一直是榆林人的骄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是外地人对榆林的第一印象。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大力实施“蓝天工程”,要将榆林中心城区禁烧烟煤范围由105平方公里扩大到255平方公里。积极开展城区禁烧烟煤、燃煤锅炉整改、机动车排气检测、施工扬尘噪音及餐饮业油烟治理、空闲地治理等工作,普及推广使用电能、太阳能、天然气和无烟煤等清洁燃料,逐步取代落后的有烟煤,并且每年冬季组织开展以“大气污染严防严控”为主要内容的禁烧烟煤、杂物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共入户调查680户,个体工商户196户,企业6家,建筑工地11个,售煤点8个。榆林市2015年、201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分别为286天、296天,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不断增加。其中,2016年,我市优良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排名全省第三,PM2.5年均值达到35微克/立方米,是全省唯一达到的二级标准城市。

    碧水徜徉人欢畅。我市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大力实施“碧水工程”,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制定印发《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不断加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等。投资1.45亿元,完成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10千伏配电、污泥处置、建榆南路污水提升泵站、富康路污水截污干管等项目,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7%。

    我市以解决噪声扰民为重点,实施“宁静工程”。修编完成榆林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将噪声整治融入“文明工地”“文明机关”“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之中;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城区27条主次干道划定双向禁鸣区域,设置禁鸣标志,加强执法巡查,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严格建筑施工管理,严查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声环境质量;组织环保、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在每年中考、高考期间,启动“创宁静环境,让学生和家长放心”绿色护考行动,下发“禁噪令”。2014年至2016年,榆林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4分贝、53.4分贝和55.5分贝。

    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实施“安防工程”。我市建立政府、园区、企业三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模拟液态氨泄漏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企地联合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等。2016年,共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10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企业5212家次,立案查处1042起,按日计罚5起,查封扣押27起,限产停产17起,司法移送27起,约谈企业49家,行政问责55人,罚款5122万元,排污收费2.59亿元,稳居全省第一。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我市采取“借地生绿、租地造绿、扩地增绿、庭院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等措施,实施了一大批公园、广场、河道、道路、小区绿化项目。2015年至2016年,完成东沙生态公园建设,世纪广场运动场改造工程,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榆溪河生态长廊一期建设、二期地形整理工程等。截至目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73%、绿地率达到32.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3平方米。

    以提高环保监管水平为目标,实施“能力建设工程”。我市坚持以污染总量控制为核心,以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依托,通过空间管制、总量控制、项目审批“三位一体”的方式,加强环境准入管理。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审批项目102个,验收65个,劝退6个,“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有效发挥了环评“总闸门”作用。兰炭批量进入民用煤领域,粉煤干馏技术引进和关键技术攻关取得实质性进展,干馏煤气循环提纯等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全面启动。严格排污总量监管,组织验收府谷县远大活性炭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完成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火电企业13台机组2017年上半年环保电价审核,开展84户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围绕硬约束,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我市始终将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力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狠抓各项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在减排方面,完成府谷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奥维乾元热电厂、陕西腾龙煤电集团新元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37台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工程,淘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2台机组;组织制定全市17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了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和华电榆横电厂1#机组超低改造。在节能方面,以建设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市和节水试点市为抓手,加快新能源建设,按照中省发展新能源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在市县共同努力下,2016年以来新增新能源装机301万千瓦。目前,全市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542万千瓦。

    以危废安全处置为重点,实施“固废处置工程”。我市认真执行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加强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实现安全处置。全面推行油气开采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模式,建成投运榆阳、定边、靖边三县区集中处置项目,安全转移危险废物5.03万吨。以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为重点,集中实施治路、治污、治河和绿化、亮化、净化“三治三化”工程,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

    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是我们的目标。今后,我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榆林如诗如画、生态宜居,每一寸土地都散发出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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